7月1日上午,中山市横栏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环镇北路某商务酒店进行检查时,发现该酒店管理的消防控制室大门紧锁,无人值班,违反了新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〉办法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。
针对此情况,消防监督员对该酒店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,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,并列举了历年火灾案例,警示其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,全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避免悲剧重演,最后下达了《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》,责令该场所立即整改隐患,并依据新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〉办法》第四十五条对该酒店处处人民币2000元整的处罚。
新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〉办法》明确,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,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江门:消防控制室未按规定持证上岗,新规落地罚款2000元
●来源|佛山消防、广东消防